
深秋时节,洱海碧波轻漾,苍山黛影倒映湖面。海西,生态廊道将山水景致串联成线,游人或驻足打卡、或骑行漫步,尽享风光之盛;海东,彩虹公路依湖而建,与湖光山色相映成趣,游客自驾穿行,沉浸式感受自然之美。

自2015年以来,为守护洱海生态环境,大理市实施了生态廊道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环湖截污工程、生态搬迁等一系列严格的保护治理措施。如今,洱海水质持续向好,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好风景引客来,生态红利持续显现,洱海畔的三件小事,便是最好的证明。


品一杯咖啡 喝“好风景”
清晨六点,太和街道下末村的洱海生态廊道上,心邸咖啡已开门迎客。这里是观赏洱海日出的绝佳点位,许多客人点上一杯香醇的咖啡,凭窗而坐,看朝阳从洱海水面缓缓升起,一天的惬意便由此开启。

除了日出,丁达尔光束穿透云层的绮丽、雨后彩虹横跨湖面的绚烂、海菜花漂浮水面的清新……店里的每一扇窗都是大自然的画框。晨昏交替,四季更迭,流动的生态画卷不断变换。即便并非旅游旺季,店里依旧客流不断,窗边的游客排队打卡,只为以洱海为背景定格美好瞬间。

然而,这里曾是另一番模样。“我从小在这儿长大,十多年前,洱海生态遭严重破坏,水面布满蓝藻,走近就能闻到刺鼻的腥臭味。”心邸咖啡店长马宏回忆道,“那时村里只有本地人,几乎见不到游客的身影。”
随着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不断推进,环境日渐向好,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下末村,心邸咖啡也应运而生。“从最初的五六名员工发展到如今的八十多人,这离不开洱海保护的助力。我们的店就在洱海边,要是洱海环境不好,肯定没人愿意来。”马宏说。

来到心邸咖啡的游客,买单的不仅是一杯咖啡,更是洱海的好风光。这种“为风景消费”的模式,也带动了当地产业蓬勃发展。村民依托生态廊道的区位优势,开起民宿、摆起小吃摊、做起旅拍生意。多元化产业为当地人带来了更多就业岗位与收入来源,让生态“颜值”实实在在转化成了经济“产值”。

捡一袋垃圾 护洱海蓝
捡起一袋垃圾,在理记先生兑换一杯“垃圾美式”,用行动守护大理之美——这件事,在理记先生已经持续了999天。

“最初我在海东开咖啡车,每天与苍山洱海为伴,喝着咖啡看风景,那种幸福感让我决心扎根这里。”营地主理人吴兴帅说。“理记”二字,取大理的“理”、记录的“记”,意为记录在大理发生的每一个美好瞬间。

但在经营过程中,吴兴帅却发现了问题:“总有人随手丢烟头、纸屑,甚至摇下车窗扔果皮。”这些行为无疑给生态环境埋下了隐患,于是他决定为守护洱海做点实事。
他发起了“捡垃圾换美式”活动:每周一,理记咖啡都会组织人员在洱海边开展捡垃圾活动,参与的顾客可凭一袋垃圾兑换一杯美式,吴兴帅将其命名为“垃圾美式”。

活动初期,仅有店内员工和义工参与;渐渐地,越来越多人主动加入,甚至有外地游客专程赶来参与。“我深知个人力量微薄,但当一个人、一百人、一千人、一万人都参与过活动后,大家扔垃圾时,或许就会迟疑、停顿。只要垃圾不落地,洱海就会更清澈。”


一杯“垃圾美式”像个小齿轮,带动了更多“齿轮”转动,让越来越多人加入保护洱海的行列,共同守护这抹纯净的“洱海蓝”。

推开一扇门 住进山海
“是洱海的好环境,让我下定决心回乡创业。”海东镇文笔村阅海·听语海景酒店老板许霄,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记得,过去的文笔村是个落后的小渔村,洱海生态恶化时,村民深切体会到“靠湖吃湖”却无湖可依的困境。
随着洱海治理成效逐渐显现,文笔村的好风光吸引了大批游客,也引来了不少投资者。2023年,许霄回到家乡创业,开办了这家海景酒店。“酒店的所有设计都围绕苍山洱海展开。”屋顶花园是观山看海的最佳位置,客房的大落地窗更是将山海景致尽收眼底,客人推窗便能与苍山洱海“零距离”接触。“很多客人就是冲着这份‘山海风光’来的。”许霄说。

生态向好带火了民宿经济,海东沿线的民宿客栈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创业者中,既有许霄这样的返乡本地人,也有马志刚这样的“新大理人”。

2013年,马志刚被海东的风光吸引,决心在此打造一家特色酒店。2015年,历经两年打磨的白玛庄园正式开业。十年间,他亲眼见证了洱海的“新生”——从蓝藻遍布到海菜花再度绽放,从生态恶化到风光如画,海东的变化翻天覆地。

如今,海东民宿行业的良性竞争日渐激烈,马志刚却觉得这是件好事:“游客越来越多,对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竞争能倒逼我们提升品质。”在庄园19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中,客房仅占700平方米,其余空间全部规划为公共区域,包括游泳馆、法式餐厅、咖啡吧、民乐舞台、观景区、雪茄窖等。他希望打造一个有归属感的空间,让大家不只是走马观花看风景,更能留下来“住风景”。

一杯咖啡里盛着山水诗意,一扇窗户后藏着山海浪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道尽了洱海生态与经济共生共荣的真谛。如今,绿水青山的“看点”变成了百姓增收的“卖点”,越来越多人端稳“生态碗”、吃上“绿色饭”。一幅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和谐画卷,正在苍山洱海间徐徐铺展,生生不息。
记者:韩玉婷 赵志伟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