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亚西岛景区被指“拍摄垄断”:游客自带约拍摄影师遭景区驱离,景区称“只能用景区摄影师拍摄”。图/大河报
“我们买票上岛的为什么不能拍摄?”“游客不喜欢景区摄影师拍的风格,难道还不能找外面的人拍吗?”据大河报报道,12月17日下午,在三亚西岛景区海边,摄影师丁先生正按网约订单为游客提供旅拍服务。抵达海边拍摄点后,被几名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内摄影师围住阻拦拍照。对方表示:“你这是商业盈利拍摄,游客拍照只能用我们景区的摄影师,不行的话你们就出去。”
这个事情后来折腾出不小的动静,双方不仅发生争执,当地执法局还给摄影师开具了一张50元的罚单,处罚事由为“流动摊贩拍照”。看来在这里“私自商拍”,已经到了行政处罚的程度。
该事件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这种垄断商拍的套路并不罕见,不少人也都质疑“吃相难看”。近些年,像是诸如帮人拍照时被收费摄影团队阻挠、拍照被景区内大妈遮挡摄像头阻拦之类的新闻不时出现,一些本地商拍很霸道地垄断“拍照权”。
这件事,也很容易被带入类似的公共空间经营争议之中:当景区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还将部分经营权以“内部资源”的名义封闭起来时,规则边界就会变得格外模糊。
比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那么已经购票进园的游客,有没有自己选择商拍的权利呢?如果说没有,那游客是不是连自己带矿泉水都不行、必须买景区售卖的商品呢?顺着这个逻辑一推导,很多疑问就会浮现出来。
当然,不同于一些作为公共资源的自然景区,根据西岛景区工作人员的说法,这里是他们“花费大价钱打造”的经营性景区。那么景区订立一些自己的收费规则,似乎也可以理解。
问题在于,即便承认景区对经营秩序具有一定的管理自主权,这种权力也应当建立在清晰、透明、事先告知的规则之上,而不能在游客已经购票入园、拍摄行为已经发生之后。如果事先不明说,再突然进行干预,这多少就有“霸王条款”之嫌了。
据曝光此事的摄影师透露,这种冲突并非第一次。“矛盾已持续多时”,“曾为此多次投诉,但未获明确答复”。这说明,景区对这种纠纷是心知肚明了。
那么从常理推测,景区是否应该更清晰地告知?比如和游客和摄影师明说,或是在一些显著位置立上告示:“不许外来商拍、只能选择园内商拍”。把规矩讲得清清楚楚,让人们在入园之前就清晰认知,这才是一种负责的态度。
现有信息,似乎还看不出景区有没有或是如何告知的。但至少从这位摄影师的爆料来看,双方还没有共识。对此,景区也不妨有所回应,进行更明确的“事先声明”。
其实,这并非该景区第一次陷入争议了。2024年就有游客曝光,三亚西岛旅游景区设置VIP拍摄专区,游客非请勿入,后来景区回应,已要求撤掉围栏,并对当事公司作出警告。
由此可见,这种围绕“拍照”产生的纠纷,并非偶发事件,而是一种长期的纠结——资源到底如何开发,垄断与共享究竟采取何种姿态,景区只怕也是陷入了和游客甚至舆论的拉锯。
客观来看,近些年围绕商拍确实也产生了不少争议。比如国内已有多个景区禁止商拍,主要原因是影响游览秩序、长期占用拍摄地等。一些外来商拍被拒绝,颇有成为趋势的倾向。
但是,无论是何种方式,景区至少都应当做到规则清晰、边界明确、执行克制。否则,当“维护秩序”与“排他经营”混为一谈,当逐利诉求被置于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之上,原本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化解的矛盾,就会不断以冲突和争议的方式重演。
撰稿 / 江城(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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