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刘召生报道
本报讯2021年12月27日,日照市司法局印发《日照市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文本》)。该《文本》是为适应行政执法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日照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在认真总结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而制定的。
在《文本》编制过程中,市司法局积极参考省司法厅《山东省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充分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紧紧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关于执法程序的要求,全面梳理了行政执法程序。《文本》适用于我市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相关执法文书样式以及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执法文书的制作,涵盖了执法立案、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和处理、处罚告知等执法阶段的主要行政执法文书类型,共75个具体执法文书和相关内部审批流程模板。《文本》新增了送达地址确认书、协助调查函、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审核表、回避申请审查表等多个执法文书,强化了文书说理功能,更好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作为行政执法工作重要的载体之一,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活动的真实反映,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体现,也是衡量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评价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重要证据。我市统一和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是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执法职能过程中文书不统一不完整、制作不规范、程序缺失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有助于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
(文章来源:日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