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2日起,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2023年税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协定税率栏中列明,其对应的协定中文简称为“东盟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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