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2021版国家药品目录。本次新增进入国家药品目录的67种谈判药品将全部纳入我市“双通道”管理。至此,我市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为129种,其余161种谈判药品按照常规乙类管理。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管理机制。近期,国家、省医保局先后下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各统筹区落实谈判药品“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其实,我市在2019年就已经对国家谈判药品实行“三定管理”,即定责任医师、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双渠道供货的政策。张掖市参保患者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家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选定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同时选择一家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买“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0%,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60%,极大减轻了参保群众用药负担。同时,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双通道”药品供应的主体责任,确保谈判药品“应配尽配”、及时采购。
(文章来源:张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