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绍亮通讯员柯少婷)近日,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再添三张清单,5项业务可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或免于行政强制。这是继去年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事项清单之后的又一包容审慎监管举措,将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据介绍,从轻、减轻事项清单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补充。选取小部分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整改条件比较可行、操作性较强的事项先行先试,并实施动态调整。从轻、减轻处罚的前提是当事人必须符合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同时积极落实整改、配合执法等具体要求。
去年8月12日,我市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成为我省交通系统首个试点包容审慎免罚的城市。截至目前,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共办理首违免罚案件2053件,给从业人员减负的同时,也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促进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张清单
从轻事项1项:从事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配载、货物仓储理货等业务,未按照规定备案。
减轻事项3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使用未取得《租赁汽车证》的车辆从事租赁经营活动、使用未按照规定配置学时记时仪的车辆开展培训活动。
免于行政强制事项1项: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行政强制。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