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阳聃甫通讯员唐建军)记者从市水利局了解到,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龙胜各族自治县、平乐县、雁山区等县(区),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充分肯定各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成效。
据悉,桂林市近年来持续以经济落后民族地区为重点,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截至2021年底,桂林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8万公顷。其中,梯田工程1028公顷,水保林9997公顷,经济林4561公顷,封育治理6.72万公顷,其他分项治理66公顷;建设拦沙坝64座,引水坝3座,防护堤58公里;落实治理成果管护面积6.72万公顷;治理小流域70条。项目实施后为各民族村民提供洁净的水源、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各族人民团结和谐。
(文章来源:桂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