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海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拟定于今年6月1日起推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
《通告》称,海口市拟定于今年6月1日推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即不动产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现就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事项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发布后2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BDC2018@163.C0M.记者林道亨
(文章来源:海南特区报)
上一篇:三角轮胎披露2021年度分配预案:拟10派2.3元
下一篇:沂南县率先完成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