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至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开展《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暨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法治督察工作,分别到西安、铜川、商洛实地督察检查。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今日起,省人大财经委联合三秦都市报,开通全媒体十大参与方式,聚焦物业服务管理,以法治思维破解民生“急难愁盼”。
物业小事就是民生大事
2021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施行。从实施到现在只有半年多时间,难免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当出现问题、遇到纠纷、需要有人管,职能部门自然不能缺位。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离不开部门和社区的监管;业主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也离不开部门和社区的积极引领……
法律的使命在于实施。因此,《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暨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法治督察工作着重检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物业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检查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及水电气等专营单位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履职行为,了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履职运行和物业企业开展服务等内容情况。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此次执法检查和专项督察绝不是评功摆好,将坚持依法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格作风,推动相关问题真正得到解决,让法律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执法检查将盯住问题不放,坚决杜绝书面整改、面子上改里子上不改的问题,对发现的典型问题点名曝光、深挖根源,形成监督压力,督促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等认真整改纠正违法行为。
物业小事就是民生大事。5月下旬,执法检查报告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省人大财经委负责汇总整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连同执法检查报告印送省政府研究办理,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法治督察情况向各市依法治市办进行反馈,督促协调推进整改工作情况,对于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力的,开展“回头看”。
(文章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