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一则事发4年前的“华为员工越权访问机密数据被判刑”的消息冲上热搜。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易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刑事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在2016年12月27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易某多次通过邮箱将华为公司多个供应商线缆类编码物料的采购价格发送给上市公司、华为供应商金信诺。
在2012年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易某收受购物卡共计7000元、篮球鞋5双(价值共计人民币16437.6元)。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维持一审原判,被告人易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继续向易某追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3437.6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由于并非公司行为,此案件的裁定并未对金信诺公司主体进行任何处罚和追责。据悉,金信诺违纪员工早在案件发生时就已进行相应处理,并同期进行了内部整顿,金信诺目前一切经营正常。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