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创新、抓细节:
常规工作做得精
“我们注重创新方式、抓好细节,使案卷评查工作做得扎实有效。”柳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嘉静说。
柳州市司法局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采取调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罚没入库和“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共信用信息、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等方式对案卷情况进行核实,推动评查工作有序开展。
在实施案卷评查工作中突出“严”字,第三方机构组织由法官、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师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评查细则表》《行政强制执行案卷评查细则表》等评分标准,从主体认定、证据收集、文书制作、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办理时限等方面对案卷内容逐项审查,既抓法律适用不准确、违反程序规定这类“大”问题,又抓标点符号、笔误等任何“小”问题。
求力度、强“硬度”:
“双十”评比树立典型
在“双十”评比中,柳州市司法局坚持以质效为先、民生为要的原则,此次评比出来的“十佳行政执法案卷”涵盖了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通过加大对民生领域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硬度”。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选送的“廖某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按照《广西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规定的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上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同时有效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促进了柳江河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我作为优秀行政执法监督员代表在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感到十分自豪。作为一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我今后一定会发挥‘啄木鸟’的精神,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作出积极努力!”柳州市城管执法局法制科科长韦然说。
免处罚、免强制:
服务企业示范推广
柳州市司法局及时总结、推广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单位在行政执法和案卷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有效发挥优秀案卷示范指导作用。“柳州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免罚案”是这次评选的十佳案卷中唯一一起免罚案,通过“免罚一起案、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做法,进一步激发交通运输市场活力。
2021年9月9日,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司法局联合出台《柳州市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对40项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实施免处罚、免强制,这是广西首份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的轻微免罚清单。柳州某运输公司司机叶某是这份清单的第一名受益者,因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叶某在现场立即整改,符合清单规定的免处罚条件,叶某经授权后代表该运输公司现场签署了《交通运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本案通过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主动消除社会危害,让当事人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柳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岚介绍,清单实施以来,类似案例已免罚258起,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行为,鼓励创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陈岚表示,柳州市司法局将推动更多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出台免罚清单,主动参与全市2022年“企业服务年”活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企业发展。
(杨好好傅永新嘉静)
(文章来源: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