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买房,首付不够怎么办?2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该政策实施后,可有效缓解购房者首付压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之前,缴存人购房须先自筹全部首付款,在签订合同且备案后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该政策出台后,缴存人可申请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作为首付款,一次性划转至所购住房对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款监管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仅限中心城区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所购房屋应为申请人家庭名下(含未满18岁子女)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若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自然人担保且该贷款未结清等,则不符合该政策要求。
该通知明确,申请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且不应大于房屋总价款和申请当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申请人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或网上渠道查询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此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应由购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自行办理,他人不可代办。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该业务时,提取申请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签署相应承诺书,确保住房消费行为真实、完整且合法有效。若提取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同时取消职工3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