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交所针对各类违规主体共实施纪律处分185单,同比增加约36%;处分证券发行人126家次及相关监管对象656名,同比增加约15%;针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逃废债”、定期报告披露违规等典型、恶性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员,作出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格人选等处分决定50余次,同比增长约20%;针对异常交易行为和一般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实施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5300余次,同比增长约60%。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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