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是刑法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这个年龄段的少年,一般说来,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识能力,能够辨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的行为。因此,刑法仅仅要求他们对少数几种容易识别的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二、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已满16周岁的人,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对事物的是非善恶已经有了完全的辨认能力,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了完全的控制能力,因此,应当对自己实施的一切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罪就需要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未满18周岁,肯定不适用死刑。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的量刑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网络时代的崛起,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模仿能力也随之提高,对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也有所增强。近几年未成年人杀人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甚至还出现过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杀人案件,降低刑事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高涨。
为此,《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原《刑法》规定基础上作出特别规定。下面小编将结合一起刑事案件,谈谈个人看法,如有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和指导。
2022年8月9日永昌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022年7月30日12时12分,永昌县公安局接到本县居民毛某报警称,其子毛某某(男,21岁)于7月29日13时许外出失联,请求帮助寻找。
接报后,我局迅速开展查找及相关工作。8月1日凌晨1时许,获取失联人员疑似被侵害的相关线索后,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开展侦查工作,当日将郭某某(男,14岁)等8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经查,受害人毛某某经同学介绍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女友相识后,郭某某对受害人跟踪其女友不满产生报复念头,遂纠集吴某等8人(均系未成年人)于7月29日至30日多次对毛某某进行殴打致其昏迷后掩埋,犯罪嫌疑人对殴打受害人的部分过程拍摄了视频。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在永昌县城关镇一山坡处找到毛某某被掩埋的尸体。
目前,我局已依法对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若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又应当如何量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原《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了这八种罪行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若犯了这八种罪以外的罪行,则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综上,从《刑法》规定来看,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除非犯罪嫌疑人已满十二周岁,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承担刑事责任,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但《刑法》第1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也就是说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不管构成何罪,作案手段多么残忍,均不适用死刑。
结合永昌县公安局通报的警情来看,本案中的8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郭某某,男,14岁),且对被害人毛某某采取群殴掩埋的方式,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通报中明确表示郭某某已满十四周岁,但其他七名犯罪嫌疑人作为郭某某的同龄人,年龄应当与郭某某相符,也即是说其他七名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应当在十四周岁上下,但对于其八名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的目的,已满足《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郭某某肯定会受到刑事追责,至于其他七名犯罪嫌疑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一方面应当考虑其作案时的年龄;另一方面还得看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否核准追诉。
结语:以上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就标题所示的问题较为详细进行了说明。根据以上分析,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方面应当考虑其作案时的年龄;另一方面还得看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否核准追诉。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现行刑法作出多处修改。其中包括,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应当按照我们国家《刑法》232条的规定,对此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当然情节比较轻微的情况之下,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未成年人触犯该罪名的需要从轻处罚。
1、由于未成年人身份比较特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故意杀人行为也有特别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故意杀人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杀人的,也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2、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的,经最高检核准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未成年人故意杀人不会判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额,这个问题呀,相当困难。因为连法律本身都在不停变动。以前说18岁以下是未成年,然后变成16,现在好像变成14,结果呢,依然挡不住未成年犯罪的脚步。估计以后8岁才算未成年。嗯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