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名股东的股份制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吗?
40名股东的股份制公司是规模是大的公司,不可以不设立董事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看看股份公司的章程就知道啦。阿彌陀佛朋友 跟据 公司法 可设一名执行董事
这是要设立董事会的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40名股东不属于人数较少,应该设立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