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中社9月21日讯,天微电子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审核及社会公示等程序,同意授予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有效期3年。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券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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