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网站7月14日发布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吴强、王英航、刘佳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对上述当事人执行的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鹏环保或公司)IPO审计执业项目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深圳证监局调查,该项目存在风险识别和评估程序不到位、控制测试程序不充分、研发费用实质性程序不到位、未对函证保持应有的控制、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错漏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认定,其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强、王英航、刘佳明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要求该所相关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22年7月18日9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