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钰莹记者吕莹)签了合同,租金却收不回来。诉至法庭后,执行法官发现其中另有隐情。2018年4月,九江某嘉年华娱乐有限公司与九江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自2020年9月后,娱乐公司开始拖欠租金。置业公司多次追索未果后,于2021年12月将其诉至浔阳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娱乐公司支付租金款并支付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损失。2022年6月,置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申请冻结被执行企业资金账户、将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执行过程中,浔阳区法院的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企业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企业在其他涉执行案件中都能够做到主动履行且企业信誉良好,遂约谈被执行人。了解到如果强制冻结被执行企业对公账户,会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后续经营贷款无法审批,甚至可能导致员工工资无法正常发放后,执行法官决定调整执行策略,暂不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强制措施,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申请执行人同意为被执行企业设置履行“宽期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2022年12月底前分批分期履行所欠租金,若“宽限期”满后仍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将对其企业采取强制措施。6月底,娱乐公司履行了和解协议承诺的第一期租金,连本带利30余万元执行款项执行到位。
(文章来源:九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