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太集团(01172.HK)宣布,吴光侨已提呈辞任公司的公司秘书及不再担任(i)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ii)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项下所规定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2年5月10日起生效。
同日宣布,伍洁文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以接替吴光侨,自2022年5月10日起生效。
(文章来源: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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