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项监察
本报讯记者李仑牛祥报道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立即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项监察,坚决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山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数量占正常生产建设矿井总数的38%,产能占比近半,且存在个别高瓦斯矿井“该带帽不带帽”现象。对此,山西局各煤矿监察执法处进行专项学习,包矿联系监察员深化学习通知后进行宣贯。同时,山西局立即组织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项监察,要求在5月20日前对辖区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一轮大检查。
监察人员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查重处通知中列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突出矿井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而未开采保护层的”等6种行为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作业,对存在“煤矿不如实记录瓦斯动力现象及突出预兆、该升级不升级的”等3种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煤矿和鉴定机构弄虚作假,降低瓦斯等级的”等2种行为的,一律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机关。
另外,监察人员还对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有22座突出矿井的晋中辖区,山西局监察执法六处开展了专项监察。
(文章来源:中国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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