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门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5539元,月平均为6295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77521元,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981元。
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各地都是不公布的。
我市提前完成2021年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 中国三门峡网 - 三门峡市委宣传部、三门峡日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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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4872元,比2020年的70239元增加4633元,同比增长6.6%,增速比2020年上升2.2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76261元,同比增长6.9%。基本养老金上涨5%,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021年三门峡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继续保持增长
2021年,三门峡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5539元,比2020年提高7632元,同比增长11.24%,平均工资增速全省排名第二,平均工资水平在全省排名第四。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77521元,同比增长11.11%。在疫情冲击下,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有所下降,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仍然保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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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门峡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981元,比2020年增长5.14%,增速在全省排名第六,平均工资水平在全省排名第十五,我市私营单位工资水平较低。虽然私营单位工资增速不断增长,但与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仍相差较大。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仅是城镇非私营单位的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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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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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