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斯越,为人谦逊、善良、聪明、优秀,几乎是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随着年龄的长大,他也经历了很大的挫折,可他并没有放弃追梦的脚步,他永远是一个阳光耀眼的少年,这位少年心底藏着青春时期的爱恋,也是支撑他一直走下去的念想和信念。
1、喜欢一个人,就想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文理分科时,周斯越知道丁羡理科不好,以为她要转去文科班,就准备放弃理科,转去学文,被老师问为什么的时候,他说:“我理科已经这么好了,说不定我文科也有天赋”。再回到班级后,看到丁羡选的是理科,就又改了回来。高中时期的爱情是纯粹的,高中时期的少年也是冲动的,为了和她在一起学习,为了让她不忘记自己。
2、同桌时代喜欢一个人,总是藏在心里
周斯越在自己的桌面上刻下了“丁”字,害怕被别人发现,改为了“早”字,害怕自己的小心思被发现,被彻底的暴露出来,周斯越选择藏起来。他知道丁羡翻看物理书时总会跳过男性人体生理结构,所以他在那一页写下“傻子,我喜欢你。”等着丁羡自己发现,可是这一等就是一年,好在他还在。
3、双向奔赴。
丁羡没有发现周斯越写在课本里的话,直到复读那一年…好在她考上了和周斯越同一个大学—华清。年少时的喜欢,在这一刻正式拉开序幕。周斯越想做丁羡心中的“四月”,所以他找辅导员提交了撤销处分申请表。最后,在我看来这份相遇是丁羡蓄谋已久的相遇,是去寻找在青春时期那个出现在自己心底的男孩,去回应那份时隔一年的喜欢。周斯越爱丁羡,丁羡也爱周斯越,这大概就是爱情中最美好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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