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两年交房,现在五六年了,碰上疫情可以理解,但现在开发商说赔钱了没钱给承建商工程款,承建商扣着钥匙不给,怎么办。
上访多次无果,说让我们先自己开门住进去,这样犯法吗?
在网上看到开发商不还钱,承建商会上诉让法院查封房产,那业主怎么办?
我们是回迁户,原来的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拆迁时说是新房下来一起给办房产证,现在房子都交不了,后续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开发商交不了房买家可以送达催告通知书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家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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