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

喵喵,她每个月的工资都是1万元,并且她在去年12月获得了3万元的年终奖,如果她在这个单位工作了4年8个月,那她离职后能拿到多少补偿金呢?假设上年度当地员工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她缴税后能拿到手的补偿金是多少呢?

如果是自己离职的,没有补偿金。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职的,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5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她每个月的工资10000元计算,按照规定,职工离职取得的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她能拿到50000元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文中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
相关内容